復旦大學錄取規則
經教育部批準,復旦大學2012年招生總數為3100名,其中本科2860名、高職240名。復旦大學根據本校人才培養、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,統籌考慮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考生人數、生源質量、區域協調發展、往年計劃等因素,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、選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,并將分別由各省級高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。
1、思想政治教育專業、護理學專業、核技術專業、俄語專業和朝鮮語專業
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專業、護理學專業、俄語專業、朝鮮語專業和核技術專業(限上海地區)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,并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。鑒于專業培養的特殊性,提前批錄取至俄語專業、朝鮮語專業和護理學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不實行校內轉專業政策,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和核物理專業考生入學后可以享受轉專業政策。
2、國防生
我校招收、培養武警國防生。招收經軍隊政審、面試和體檢合格的男性考生,按軍事院校提前批次錄取;若生源不足,可以將計劃調至生源充足的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錄取。
3、保送生
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,我校招收的各類保送生分別按照公布的《復旦大學2012年保送生選拔測試方案》、《復旦大學2012年外語類專業直推保送生選拔測試方案》執行。